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延期了吗?什么时候结束?
是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已获延期。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曾于2023年8月30日发布联合公告,宣布将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旨在支持新业态发展,稳定企业预期,对符合条件退运商品免征进口关税等税费。
公告规定:
对2023年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1210、9610、9710、9810)项下申报出口,且自出口之日起6个月内因滞销、退货原因原状退运进境的商品(不含食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时已征收的出口关税准予退还;出口时已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参照内销货物发生退货有关税收规定执行;其他规定仍按照《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出口退运商品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相关规定执行。
另外,据相关部门负责人介绍,此次发布的公告将企业在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代码项下申报出口的期限,由原来的2024年1月29日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上述期限的延长,有利于充分发挥政策效应,进一步稳定企业预期,推动外贸新业态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