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张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38万元!一企业被移送公安机关

发布日期: 2026-09-11
阅读量: 2006
来源: 擎天出口退税

锡税稽处〔2025〕15号

法事实:

(一)实地核查情况

经检查人员电话联系,该企业登记的经营地址、法人电话均无法取得联系。实地核查发现,其注册地址为虚假地址,房屋并未对外出租,企业相关人员失联,于走逃失联状态

(二)发票开具、取得情况

该企业在2025年6月12日至7月10日期间,向7家公司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17份,属于无真实业务开具发票

(三)资金流情况

该企业未在对公银行账户记账,查询法人、财务及办税人员的个人账户,未发现与下游受票企业存在资金往来。

(四)纳税申报情况

企业申报相关税费,增值税销售收入、增值税、附加税费、企业所得税等税款均未缴纳

综上,该企业注册地址虚假、人员失联;短期内集中开具发票,货物品类繁杂,资金无往来,进销不匹配,存在明显暴力虚开、走逃特征,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处罚依据及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认定该企业在无真实业务的情况下,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法与公安部立案追诉相关规定、《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该企业虚开发票行为涉嫌犯罪且达到移送标准,本局依法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你公司若同我局在纳税上有争议,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锡郭勒盟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案分析

 

本案中,企业开具的只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但由于没有真实业务支撑,虚开金额达到相关标准,最终被税务机关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企业防范发票风险,不能停留在“发票能否查验”“税号是否正确”这些形式审核层面。真正需要核查的是交易是否真实、资料是否完整、资金和货物是否能够相互印证。

发票风险的背后,始终是业务真实性问题。

企业一旦脱离真实交易开具或者取得发票,即使没有抵扣进项税,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乃至刑事责任。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Title
一键获取您的财税问题解决方案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
全税通公众号
在线客服号
Copyright © 2012 - 2025 南京擎天全税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苏ICP备2021004295号 隐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