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真成了“背锅侠”?!友情提醒:千万别在报销上“翻车”

发布日期: 2024-07-25
阅读量: 721
来源: 会计头条、梅松讲税等

财务人要注意啦:有件事千万不能做!即使是老板授意也不行,小心成了“背锅侠”!

 

一、法人授意“找票报销”,财务被判刑!

 

最近小编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看到一个案例:

 

 

案件过程大致如下:

 

公司法定代表人肖同春为解决前期借款利息支出无发票入账的问题,授意公司副总吴某某、财务总监杜某某为鲁诚公司和聚力公司等不易被发现的土方施工企业代开发票,将虚开发票金额计入“万悦城”项目开发成本,得以在项目清算时达到少缴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现已查明,从2013年3月8日至2016年4月28日,通过以鲁诚公司、聚力公司名义申请代开,华东地产公司共计取得七份“建筑业统一发票(代开)”,金额总计97318490.73元,鲁诚公司、聚力公司将收取的上述发票款项中扣除实际应收取的土方工程款、约定的“过账开票费用”后,将其余款项又转回华东地产公司,实际虚开发票金额为66490493.08元。

 

本院认为,陕西华东*****公司为虚增开发成本、少缴税款,在没有真实业务发生的情况下,通过编造虚假开票资料、制造资金流转假象,虚开发票,虚开发票金额为66490493.08元,已构成虚开发票罪,且情节特别严重。

 

被告人吴某某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被告人杜某某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其行为亦构成虚开发票罪。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成立。被告人吴某某、杜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对二被告人可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判决如下:

 

1、被告人吴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又二个月,缓刑二年又六个月(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已缴纳)。

 

2、被告人杜某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已缴纳)。

 

从上面的案例中可以看出,明明法定代表人授意了,最终判刑入狱的却是公司副总和财务总监,其实这样的案件在现实中屡见不鲜,是很多财务人可能会面临的难以解决的问题。

 

有的小伙伴可能会说,财务人员在实际做业务和做账的时候可以留存领导审批签字的证据等,证明法定代表人也参与或者主导了这个事情。

 

但即使有证据,也只是多一个被审判的人,作为财务人员,是具体业务的执行人员,如果明知是虚假业务,依旧遵从领导的指示,仍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是在新《会计法》实施后,明显加大了对会计人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这些“高压线”是万万触碰不得的,否则就可能会有牢狱之灾。

 

二、费用报销常见痛点及解决方案

 

财务报销一直是非常繁琐的事情,不仅会消耗大量的精力,还非常容易出错。在传统的费用报销模式中,财务部门常常会因为报销发票管理混乱、重复报销等问题而头疼,同时也会因为报销慢、流程长、审批难等问题引起部门间的拉锯战,大大降低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财务软件是每个企业必不可少的管理工具。一套优秀的费控报销系统能极大地将财务从琐碎的票据处理工作中解放出来,从而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关注财务数据和财务制度,更好地实现财务的管理价值。

 

那么,对于费控报销系统,企业和财务可以从哪些维度进行思考,选出匹配业务的系统呢?

 

1、自身需求

 

很多企业一味追求品牌,却忽略了自身购买费控报销软件的应用场景。

 

2、成本投入

 

无论是软件购买成本,还是报销模式改造成本都需要综合考虑。

 

3、双向把控

 

除了财务端审核外,报销端也需要增加审核模式,双重保障报销的合规性。

 

4、数智化程度

 

企业需要考虑报销流程自动化和规范化程度,能减轻多少工作量。

 

擎天全税通报销票据管理系统从企业报销痛点出发,基于企业原有报销流程自定义规则,通过数智化改造优化报销流程,打通企业从员工申请、查重查验、抵扣勾选等各个报销环节,实现企业报销自动化和规范化,减轻财务票据审核工作量,加强企业票据合规管理。

 

(1)使用更便捷

 

无需安装软件,联网即可使用。报销人小程序提交票据报销,财务审核人网页端审核,更便捷。

 

(2)投入成本低

 

对接企业原有财务系统,不改变企业现有的报销模式,企业实施难度低。

 

(3)自定义规则

 

财务可灵活制定签收规则,规范发票管理流程。

 

(4)智能双审模式

 

报销端及审核端自动查重/查验,提高发票合规性。

 

(5)批量勾选抵扣

 

一键批量勾选抵扣,减轻票据管理工作量。

 

三、注意!费用报销5大风险要规避!

 

企业常见费用报销中也会存在很大风险,财务人员应该步步为营,小心谨慎,5个避坑指南送给你!

 

1、需不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老板或财务向个人支付款项时,一定要考虑,这笔款是否需要扣缴个税。

 

企业报销的办公用品、餐费、加油费如果与公司的规模、经营情况不匹配,则很有可能被稽查要求补税。

 

2、增值税能否抵扣?

 

拿到费用的报销单,财务人员应该考虑增值税能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抵扣必须同时满足2个条件:

 

①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

 

②没有用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等不能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3、企业所得税能否扣除?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规定:可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不仅限于常用的发票,还有财政票据、完税凭证、收款凭证、分割单等。

 

有些费用虽然按照会计相关管理规定可予以报销,但所得税上不能税前扣除,应该主动做调整。例如,铁路电子客票丢失后,企业所得税存在不能扣除的风险。

 

4、是否存在会计和税法的差异

 

很多人把会计处理和税法混为一谈。例如,税法上规定5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很多人在会计处理上就一次性提折旧计入费用,固定资产的净值也变成0。

 

这种做法错误,会导致会计信息失真。对于会计和税法的差异,应该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等科目入账。

 

5、公款私用、恶意报销的风险

 

个人消费在公司报销、或者串通第三方故意抬高价格来恶意报销、公款私用,对于国企、私企都是危害特别大的一种情形。

 

企业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法来规避这一风险:

 

(1)制定预算,以预算制度来约束费用的报销。

 

(2)报销费用不能仅依据发票,还要有大额采购申请、验收单、合同、入库单等原始单据。

 

(3)应该索取发票清单。

 

(4)设定专人采购、专人审核、定期采购。

 

(5)采用公户支付,可以使用支付宝、微信等便捷支付的方法。

 

来源:会计头条、梅松讲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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