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放行了还会查验吗?本文将围绕“海关放行了是不是就代表没事了?”“海关稽查对账簿和凭证的管理要求有哪些内容?”“进出口企业如何应对海关稽查?”等问题进行详细讲解,带着大家了解进出口退税申报业务相关的财税知识点,帮助用户获取“海关稽查”相关问题的处理方法。
知识要点:海关稽查、出口退税、单证备案
一、海关放行了还会查验吗?
针对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稽查条例第二条对“海关稽查”的定义中提到:
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及其后的3年内,对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账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其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也就是说,在以上规定的3年期限内,企业都要准备好海关稽查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对于没有按照海关要求保存报关单单证接受监管的,根据《稽查条例》第三十一条,单位会被处以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从事报关活动;对个人(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海关稽查对账簿和凭证的管理要求有哪些内容?
《海关稽查条例》(2022修订)规定,海关稽查对账簿和凭证的管理要求包括以下内容:
第六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所设置、编制的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反映进出口业务的有关情况。
第七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报关单证、进出口单证、合同以及与进出口业务直接有关的其他资料,应当在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期限内保管。
第八条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会计制度健全,能够通过计算机正确、完整地记账、核算的,其计算机储存和输出的会计记录视同会计资料。
【知识延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第二条规定。
(一)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三、进出口企业如何应对海关稽查?
(1)进行规范合规的进出口活动是前提
规范合规不仅是应对监管的防御手段,更是企业获取通关便利、财税安全、国际商誉的核心竞争力。
(2)做好出口退税备案单证是关键
擎天全税通针对出口退税单证备案业务推出了企业无纸化单证管理系统,企业无纸化单证管理系统软件融合了跨平台大数据整合分析、跨系统数据库交互、AI影像智能识别、异地归档安全备份等领先实用的技术,全面围绕出口退税企业日常的单证管理工作而设计,助力企业系统化无纸化单证管理更进一步,拥有企业无纸化单证管理软件,让出口退税企业的单证备案工作既简单又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