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境外的佣金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

发布日期: 2024-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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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企业的日常经营中,经常会涉及佣金,本周聚焦涉外佣金,即佣金的接受方为境外企业或个人,主要需考虑在支付时是否要代扣代缴相关税金;企业应履行代扣代缴义务,但实际未履行的,会面临一定程度的罚款,甚至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企业要关注哦。
 
问题:支付给境外非居民企业的佣金,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吗?
回答:需要结合非居民企业的类型及劳务发生地进行判断,一般来说此类劳务发生地为境外。 具体是否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看下表来判断:
 
问题:企业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可以全额税前扣除吗?
回答:不可以,是有限额的,在财税[2009]29号中规定,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佣金支出限额扣除,按照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现正值所得税汇款清缴季,企业需要将超出5%的部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第23行(十一)“佣金和手续费支出”进行纳税调增处理。
 
提醒:
1.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
2.税前扣除时,企业需要取得对方提供的形式发票,如果对方不能提供发票类凭证的,可以提供相关合同或者协议,付汇凭证及对方签收单等单据。
3.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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