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全指南!2025年企业工商年报进入倒计时,6月30日截止

发布日期: 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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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擎天全税通公众号

  一份年报,关乎企业未来!今天已是2025年6月6日,距离2025年6月30日企业工商年报截止只剩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凡在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常驻代表机构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本文将围绕“近几年工商年报五大新变化”“企业工商年报填报主体与时间节点”“企业工商年报三种填报方式”“企业工商年报填写详细流程(图文指引)”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一起来学习下吧!

  知识要点:企业工商年报、企业工商年报填写、企业工商年报操作流程

 

2025年企业工商年报进入倒计时,6月30日截止

 

  未按规定年报的企业将面临罚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法定代表人也将受到信用惩戒。为帮助企业高效准确完成年报,我们整理了最新填报指南。

 

  一、近几年工商年报五大新变化

  1.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多报合一”:2025年1月1日起,获证满一年的企业,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自查报告,取消原纸质报送方式

  填报年报相关资产状况数据时,市场主体可采取“多报合一”的方式,自动获取税务年报相关信息。

  2.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增三项数据填报:将“可分配盈余、按交易量返还成员总额、剩余盈余分配总额”纳入市场监管年报统一报送。

  3.税务数据自动提取(部分地区试点):在山东等地区,企业完成税务年报后,工商年报系统可自动提取财务数据带入资产状况栏目,无需手工录入。

  4.滚动年报制度扩大试点:2019年起深圳等地实施经营主体滚动年报制度,企业需在成立周年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年报(外商投资企业等除外)。

  关注自己所在地区是否已试点滚动年报,及时进行年报填报。

  5.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全面线上年报:自2020年度起,代表机构已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统一通过公示系统完成年报。

 

  二、企业工商年报填报主体与时间节点

  必须填报的主体:所有2024年12月3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填报时间

  一般企业:2025年1月1日-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2025年3月1日-6月30日

 

  三、企业工商年报三种填报方式(任选其一)

  1.网上填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点击【企业信息填报】(新注册主体需先注册联络员)

  2.手机填报

  江苏地区:下载“企业通”APP,登录后,【我要办理】-【企业年报】,填报;

  广东地区:“粤商通”APP,切换至登记城市,点击【市监】→【填写年报】

  3.纸质填报:个体工商户可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窗口领取并填写纸质表格(仅限不具备网上填报条件的个体户)

  注意:广州、深圳、珠海(含横琴)的经营主体请按当地登记机关要求填报。

 

  四、企业工商年报高频问题解答(填报必看)

  1.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确认原备案号码是否仍在使用;避免使用外省移动号码(建议更换为本省号码);或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

  2.如何变更联络员信息?

  在公示系统首页进入“企业信息填报”页面,点击“企业联络员变更”即可自主修改,无需到登记机关。

  3.股东出资为外币如何处理?

  无需换算!系统显示的“万元” 对应注册时的万美元/万欧元等单位。

  4.没有网站怎么填写网址栏?

  在基本信息栏选择“否”,则无需填写该项;有网站则必须如实填报。

  5.社保、海关等专业数据不会填?

  涉及社保咨询人社部门,海关事项咨询海关,商务外汇咨询对应部门。因实施“多报合一”,相关问题需由专业部门解答。(如何获取相关部门联系方式,详见文章最后)

  6.企业不经营了,是否可以不填报年报?

  企业在存续期间都应填报年报。如果企业不打算经营了,请及时办理注销手续,不注销又不填报年报的,也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受到信用约束和罚款处罚。

 

  五、年报填报详细流程(图文指引)

  登录系统: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企业信息填报】⬇

  选择【登记机关所在地】⬇

  自行选择登录方式⬇

  登录后,跳出【受益所有人信息备案提示】,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点击“前往”则会直接跳转到“江苏省企业全链通综合服务平台”进行该业务填报,选择“确定”,则关闭该提示,继续进行年报填写。

  点击【年度报告填写】⬇

  建议企业详细阅读“填报须知”,其中涉及到年报填报相关内容解释。不同类型市场主体,其“填报须知”存在部分内容不同。阅读完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填报须知】→勾选【确认】⬇

  选择【年报年度】,若存在历史年度未填报,须先补报完成后,才可进行本年度年报的报送。⬇

  年报填写:(关键注意事项)1、填写企业基本信息

  填报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经营状态、网址、网站信息】均为报送时的信息;其余信息为所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信息。

  “企业主营业务活动”填报企业的主营业务(非全部范围)

  从业人数:年报年度期末在职的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总数(含劳务派遣);

  2、填写【特种设备信息】→本年度新增项

  特种设备包括钢炉、压力容器(不含气瓶)、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由实际办理使用登记手续的单位填报。没有上述使用登记设备的填“0”。

  填写股东出资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仅登记发起人信息,在年报时按照公司章程进行填报:

  股东/发起人:股东(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应当与报告年度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姓名或者名称一致。

  认缴出资额:每个股东(发起人)的出资信息只需填报一条,为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出资数额。每个股东的认缴出资金额合计应当与注册资本一致;

  认缴出资时间:指年报年度12月31日公司章程中约定的股东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

  实缴出资额: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号实际出资的累计金额;

  实缴时间: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最后一次实缴出资时间;

  如还未发生实缴,则实缴部分暂时不需填写,填写认缴信息后即可保存。

  填写【网站或网店信息】若在企业基本信息页面“是否有网站或网店信息”选择“是”,则需填报:“网站或网店信息”;选择为否,则该页面不显示,无需填报。

  5、填写【股权变更信息】

  股份有限公司可不填报本页信息。年度报告里的股权变更信息,仅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权变更。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否发生股权变更,均无需填写。

  股东增资时,若企业为单一股东,增资并不会导致股权变化,则不需要填写。若企业为多个股东,增资导致了股权变化,则需照实填写。

  截至报告年度12月31日,每一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6、填写【对外投资信息】

  对外投资信息仅指投资设立境内企业的信息(不包括设立的分公司),请根据企业年度财务报告(截止12月31日)中的长期投资明细填写。企业名称请按其营业执照上的信息准确填写,不应填写简称、别称或曾用名。

  7、填写【资产状况信息

  数据来源:企业年度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和利润表;

  纳税总额=企业全年实缴各类税金的总和(不包括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属非独立核算的,资产状况信息栏可填写“0”。

  选择多报合一方式,即授权税务部门将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中的资产状况信息共享入到企业年报中,企业无需重复填报。建议向税务部门提交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后再勾选年报的【多报合一】。

  填写【对外担保信息】

  9、填写【党建信息】

  党建信息为不公示信息,主要采集私营企业党组织的建立情况,但属于抽查范围,请注意如实填写。

  中共党员(包括预备党员)人数,为截至年度报告年份12月31日的人数。

  10、填报【社保信息

  参保各险种人数:报告期末参加社保的职工数(不含离退休);

  单位缴费基数报告期内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总额;

  本期实际缴费金额报告期内单位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包括补缴欠费和跨年度(或跨季度)的预缴金额;

  单位累计欠缴金额截至报告期末单位累计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金额(本金);

  如还未缴纳社保,则在各处填写“0”。

  预览并公示:建议企业填报完成后先选择【预览打印】检查后再公示,若有问题及时通过【返回修改】进行修改。

  完成所有栏目点击【提交并公示】后,返回登录首页,在年度报告管理里可查看已报送信息,其中状态为“已公示”,则说明已完成该年度的年报,如无信息或状态为“未公示”,则未完成年报。

  提示:

  系统默认填写数额单位为万元,填写时要注意核对数额大小准确性!只填写数字即可,不要在数字后面加“万”字,否则不能保存。若在企业基本信息页面【网站或网店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对外担保信息】项目选择“是”,则需填报对应项目的信息,选择为“否”,则该页面不显示,无需填报。【网站或网店信息、股权变更信息、对外投资信息、对外担保信息、党建信息】的填写系统支持调取上一年度年报申报的信息,调取的信息为公司上年度年报申报情况,本年度内如有变更,由公司负责核审并修改。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由本公司负责。若企业年报为非财务人员操作,为保持财务数据的一致性,建议企业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保证数据的准确性以应对抽查。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其他自行公示信息包括【行政许可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企业在上述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允许录入时间不受年报时间限制,不公示可能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填错/修复的补救措施:信息修改:提交公示后)

  6月30日前:在6月30日前发现有部分内容填写错误的,可以登录年报系统页面进行修改。

  提示:提交并公示后再修改,修改前与修改后的内容会同时公示。

  6月30日后除特殊情况外,年报信息不得修改。

  因此,请企业务必谨慎核对各项数据,认真填写。

  修复流程:

  企业若存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情形,需要信用修复的,参照以下步骤:

  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信用修复】⬇

  在登录前先下载【信用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的模板,并进行登录⬇

  登录后根据企业需要修复的类型进行选择,点击【去修复】⬇

  按照“谁列入谁修复”、“谁处罚谁修复”的原则,到该违法失信信息决定机关所在省份的信用修复系统,若“去修复”推荐的决定机关所在省份不正确,也可更改修复单位⬇

  填写信息并上传所需要的资料⬇

  修复资料:

  必须提供:信用修复申请表、守信承诺书(登录系统自行下载模板,由当事人填写后,按要求签字盖章,生成PDF文件)

  非必须项:处罚决定书复印件、缴纳罚款收据复印件、整改报告书、修复培训记录等相关材料。

 

  六、未按时年报或隐瞒等严重后果

  市场监管部门每年年报结束后,将抽取一定比例的企业进行公示信息抽查,若年报不符合规定,可能会导致以下严重的后果:

  行政处罚:未按时申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可以处1 万元以下的罚款;

  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隐瞒、作假:若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并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

  人员牵连: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且个人信用也可能会受到影响。

  经营受限: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严重影响企业发展。

  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处理。

  重要提醒:市场监管部门不收取任何年报费用!谨防“年报缴费”诈骗短信!

  距离年报截止还剩不到一个月了,尚未完成的企业请立即行动!完成年报后,建议再次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确认是否公示成功。

  附:填报过程中的问题可以按照下图获取中央或者地方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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