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份征期到15号,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小编给大家整理了7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
(1) 7月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
(2) 社保入税动真格了!社保首次被税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
(3)个体户新政!7月15日起执行!
(4) 新电局有变!全流程认证时代来了!
(5) 全国统一“会计信用档案”来了!7月1日起执行!
(6) 7月大征期!印花税申报这样操作!
一、7月征期定了!不延期!15日截止!
税局明确:7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7月15日!
1日-15日
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按季)、车船税(代收代缴)、资源税(水资源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环境保护税、文化事业建设费(按月、按季)、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城镇垃圾处理费(按季)、工会经费(工会筹备金)(按月、按季)。
1日-25日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
1日-31日
车船税(自行申报);环境保护税(按次自行申报);2024年度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必报);石油特别收益金(按月申报);水土保持补偿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森林植被恢复费、排污权出让收入、土地闲置费、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按次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按年)。
以上为江苏地区的办税日历,各地方存在微小差异,请纳税人要合理安排时间,按时完成抄报税哦!
二、社保入税动真格了!社保首次被税局纳入纳税信用管理!
2025年7月1日施行的《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首次将社保纳入了纳税系统统一管理,这一重大变化,将影响所有企业!
此前纳税信用评价仅覆盖税收缴纳情况,而社保费与非税收入长期处于“信用盲区”,长期处于对税收监管严格、但对于费(非税收入)监管较弱的状态。这次变化,实现“税费同评”,社保和增值税等税收接受同等监管。
这份新政不仅重构了纳税人信用评价体系,更将信用管理延伸至社保缴费和非税收入领域,标志着我国税费信用管理正式迈入“税费皆重、税费一体、税费协同”时代。
社保缴费和非税收入长期游离于体系之外的情况将得到改变。该办法将全国统一征收的社保费和非税收入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企业若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保或虚构劳动关系骗保等行为,将直接影响信用评级。新政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覆盖主体扩容强制覆盖所有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而个体工商户等可自愿申请纳入管理。
三、个体户新政!7月15日起执行!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个体工商户管理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迎来了重大变化!
划重点!!!
1、在细化和完善登记规则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登记管辖,个体工商户应当向其经营场所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经营者住所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细化了个体工商户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规则,个体工商户可以在其登记机关辖区内申请登记一个或者多个实体经营场所,在其登记机关辖区以外从事依法需要登记的经营活动的,应当另行设立个体工商户;仅通过网络开展经营活动的平台内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可以将电子商务平台提供的网络经营场所登记为经营场所。
2、在优化登记服务方面,《规定》明确了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的,登记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做好信息对接、档案迁移等工作。细化了对外投资的规定,明确个体工商户投资设立或者参股企业的,应当以其经营者作为股东(投资人、合伙人)。
3、在健全退出机制方面,《规定》完善了个体工商户注销制度,明确个体工商户正在被立案调查、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者受到罚款等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不得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增设了另册管理制度,规定个体工商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满两年未移出的,登记机关对其进行另册管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作出特别标注并向社会公示,不再按照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进行统计和登记管理。
4、办法自2025年7月15日起执行。
四、新电局有变!全流程认证时代来了!
4月25日后,广东、湖北、浙江电子税务局强制调整登录方式:
主要调整内容:
1、开票权限验证加强
开票业务需接收短信验证码后方可操作。
若开票员无权限,系统将返回报错提示,需提升认证等级或调整权限设置才能继续操作。
2、影响业务范围
涉及业务:数电发票(进项/销项)等电子税务局相关的业务操作。
影响地区:广东、浙江、湖北(开票权限确认涉及全国)。
建议操作
①提前检查开票员权限,确保相关人员具备开票资格。
②如遇报错,请根据系统提示完成身份验证或联系管理员调整权限。
这是系统更新的新功能,相当于进行了二次扫脸认证。
遇到这个提示,我们点击开始认证,这个时候系统弹出认证二维码,扫脸认证或者短信认证。
账号密码登录的,除了【助信码】和【开用票授权管理】 其他发票业务统统要短信认证!!!
五、全国统一“会计信用档案”来了!7月1日起执行!
划重点!!!
①奖惩全记录:除涉及国家秘密外,财政部门应通过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全国统一平台),对其作出的单位、个人会计奖惩情况进行记录和归集。
小编提醒:你的优秀表彰、违规处罚都将永久存档!以后升职加薪、职称评审,这些记录就是你的“职场成绩单”。
②全国统一“信用档案”:单位可以在全国统一平台上查询本单位的会计奖惩信息。个人可以在全国统一平台上查询本人的会计奖惩信息。
小编提醒:所有奖惩信息全上“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用人单位、行业组织一查便知!
③10 天极速更新:财政部门应当自作出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行政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全国统一平台对相关事项进行记录。
小编提醒:表彰奖励、行政处罚决定后10 个工作日内必须录入系统!连处罚撤销都有时限,信息非常透明。
④异议申诉:单位或个人对全国统一平台上记录的本单位或本人的会计奖惩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全国统一平台向作出记录的财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
小编提醒:任何人对记录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在平台提交材料,财政部将在 15 - 30 天内进行核实更正,保护会计人的权益。
全国统一“会计信用档案”对会计们的影响:
1、优秀会计的春天来了:表彰奖励直接变“加分项”,高端人才选拔、岗位晋升稳了!
2、违规成本暴增:伪造凭证、虚假报告?处罚信息一挂,资格审查都受限!饭碗都可能保不住!
3、会计权益得到保障:如果发现平台的记录有误,会计可以马上申诉,会计再也不怕信息“背锅”。
六、7月大征期!印花税申报这样操作!
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现按月申报的纳税人,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系统自动统一调整按季申报,营业账簿将自动转换为按年申报,无需另行申请。
印花税按次申报不需要做税种认定,直接登录申报即可。
大家可以在电子税务局主页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右方的【申报】,点击印花税【税源采集】。
点击左上角【按次申报】,点击右侧【新增按次申报税源】。
新增按次申报税源页面,填写税源信息后选择税目,系统自动带出税率,填写计税金额或件数等信息,填完后点击【保存】,点击【确定】确认保存。
如需通过导入方式新增税源,点击屏幕上方右侧【下载导入模块】,填写完成后,点击【导入按次申报税源】。成功后点击屏幕上方【查询】,刷新界面,查看已采集的按次申报税源信息。
税源采集完成后点击【跳转申报】。
税款所属期选择对应的日期,勾选印花税,点击最下方的【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纳税人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期限变更,将“按次申报”调整为“按季申报”。当然啦,各地税务机关要求可能存在一定差别,具体需要小伙伴们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的最新政策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