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册核销的原理: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手册核销

发布日期: 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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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为大家解惑了哪些企业需要核销,什么时间进行核销,哪些手册需要核销,本期来揭密手册核销的原理,即企业为什么要进行手册核销。

 

问题1:我是生产企业,涉及进料加工业务,为什么要进行税务核销?

 

答:税务核销是对日常退税过程中相关税金的调整。

 

1)企业在申报退税时: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计划分配率)*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1-计划分配率)*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注:其中计划分配率,若企业是首次进行进料加工业务,计划分配率是企业利用首本从海关取得的手(账)册向税务备案取得,其计算规则是: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若企业非首次进行进料加工业务,其计划分配率是上年度核销之后产生的实际分配率;无论是哪种方式,其一定是与企业实际发生的实际进口总值和实际出口总值存在差异,所以需要通过税务核销来进行相关税金调整。

 

2)申报税务核销时:

税局结合企业申报的调整数据自动计算实际分配率,并计算产生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和应调整免抵退税额。

实际分配率=实际进口总值/实际出口总值
应调整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实际出口总额*(计划分配率—实际分配率)*(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应调整免抵退税额=实际出口总额*(计划分配率—实际分配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企业需在核销后首次申报退税时,需要调整的两个调整额将自动参与计算,即从企业后期退税中进行自动调整。


通过前三个问题的解惑,相信大家多手册核销已经有不错的认识啦,下面来介绍实务中容易被忽略的情形,不退税的手册咱就不核销,真的可以吗?

 

问题4:我的手册全是不能退税的业务,是不是就不要核销了?

 

答:企业判断的方法是手(账)册中涉及退税业务必核,未涉及退税业务则不一定具体结合当地税局的要求进行处理

但这里需要提醒企业,未涉及退税业务的手(账)册虽可能不需要进行税务核销,但从企业实际业务出发,企业也应自行进行核销,以确定实际分配率,以确定其保税进口料件的占比,正确核算相关增值税。

 

如:若进料加工适用视同内销政策,其销项税额该如何计算?

销项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

其中:出口货物耗用的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实际分配率才能准确进行核算。

 

不难发现这里的销项税额跟分配率也存在关系,所以对企业有以下建议:

1)不退税业务无需向退税机关进行申报,企业需正确申报免税和视同内销的增值税申报,建议做好日常出口关单的管理,形成企业内部台账;

2)虽可能无需向税局进行税务核销,但建议企业仍进行自我核销,计算其实际分配率,做为其核算增值税的依据,内部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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