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企业类型在信用评价范围内吗?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具体适用哪些企业主体?有限责任公司、个独、合伙等都包括吗?个体工商户和事业单位能否自愿加入?搞清适用范围,是信用管理的第一步!下面我们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讲解。
问: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包括什么?具体有哪些?
答: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的适用范围包括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1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适用于已办理税务信息确认、身份信息报告,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纳税人缴费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等。
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可自愿申请纳入本办法管理。其他类型纳税人缴费人包括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等。
……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
延伸问题>>>不是A级纳税人就查不到信用等级吗?
答:经营主体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查询自身纳税缴费信用级别。
延伸问题>>>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各个级别的年度评价指标得分是多少?
答: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
A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
B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
M级为新设立经营主体或者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但评价年度内无生产经营业务收入的;
C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
D级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有严重失信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