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佣金想抵税?三大“雷区”必须绕开!企业支付境外佣金,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绝非想扣就扣!需要满足哪些硬性条件?扣除限额如何计算?凭证又有何特殊要求?忽视这些关键点,小心真金白银无法税前扣除!
问:企业支付境外佣金企税税前扣除需要关注哪些事项呢?
答:
①税前扣除条件:企业应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企业或个人签订代办协议或合同,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手续费及佣金。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税前扣除限额:企业支付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超过限额部分需要纳税调整。
③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并且留存银行付款单据、合同协议等作为佐证材料。
企业需要综合关注境外主体是否具有经营资质、是否签订合同、不同主体的支付方式是否符合税前扣除规定、超扣除限额部分是否纳税调整以及资料留存的完整性。若不符合规定,可能导致企业实际发生的费用无法税前扣除,增加企业的税负。
综合以上文章内容,税前扣除需严守“资质+合同+合规支付”条件,牢记5%限额红线,并确保取得合规境外凭证+完备佐证资料。三者缺一不可,方能安全抵税,避免税负虚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