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给财务人员,计征个税吗?税局终于明确了!

发布日期: 2024-04-19
阅读量: 341
来源: 梅松讲税等

关于个税手续费返还要不要交个税的问题,12366上咨询量很大:

 

 

终于有税务局对这个问题进行了明确回答!

 

一、个税手续费返还,奖励给财务人员要计缴个税!

 

 

问题内容:企业取得返还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用于奖励给财务人员或申报人员,是否合并计入工资薪金缴纳个税?

 

答:应并入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增值税?

 

 

根据税局的回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应当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税目开具发票和缴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6%税率,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减按1%)。

 

三、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纳税人取得的手续费返还收入,应并入纳税人年度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规定:“一、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代收手续费产生的有关支出可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按照相关税收规定税前扣除。

 

因此,对于企业取得的个税手续费返还收入,计入收入总额,同时,对于用于该项代扣代缴工作的支出,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假设没有发放,相当于没有支出,就是全额属于应纳税所得额,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例:企业收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的手续费返还1000元,将其中的300元奖励给报个税的会计人员,该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应如何确认收入及支出?

 

答:企业取得代扣代缴的手续费返还1000元,应当全额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同时支付给会计人员的300元奖励费,若符合合理的工资薪金规定的,则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依法扣除。

 

四、个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会〔2019〕6号(修订财务报表)规定,“其他收益”项目,反映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以及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该项目应根据“其他收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收益在该项目中填列。

 

因此,企业收到收到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支付给负责代扣代缴工作的办税人员时: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

 

来源:梅松讲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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