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擎天财税 每日一帖】企业进行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申报出口退税时提示没有认证信息,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 202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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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进行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申报出口退税时提示没有认证信息,如何处理?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退(免)税申报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61号)第二条的规定,企业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属于凭证信息录入错误的,应更正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二、属于未按规定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操作的,目前还有很多会计按以前的认证方式在综合平台中将用于退税的发票勾选为“抵扣”,此时发票的状态为“抵扣勾选”;现状是只有在综合平台中发票状态为“退税勾选”的发票信息才会往退税部门推送。企业在确定在增值税申报时,已进行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下,可以联系主管征税机关开具进项税额转出核实函,然后联系主管退税机关,办理相关业务,一般情况发票信息会在开具核实函后一个星期左右会推送至退税部门,然后再次进行预申报;

三、除上述原因外,可填写《出口企业信息查询申请表》,将缺失对应凭证管理部门电子信息或凭证的内容与电子信息不符的数据和原始凭证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由主管税务机关协助查找相关信息。


注:具体按当地税局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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