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已申报退税,后发生部分退运怎么处理?本文将从“部分退运怎么办理出口退税? ”“货物退运,缴纳了增值税,取得海关缴款书可以抵扣吗?”等方面进行分析讲解,带着大家了解出口退税申报相关财税知识点,有效避开误区,帮助企业获取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后如何申报处理等相关业务的有效解决方案。
知识要点:出口退税、退税申报、出口退运怎么申报、出口退运操作流程
问: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已申报退税,后发生部分退运,退回的货物需退回供应商,要如何申报?
答:此时对于外贸企业来说,有2件事需要进行处理。
一、退运部分已经退税,需要进行补税。
二、需要供应商开具红字发票,而此时发票处于已用于出口退税的情形,无法开具红字发票的。
因此,此业务需要外贸企业与供应商协同处理。
下面介绍实务中用得较多的操作方式,供大家参考:
提醒:外贸企业应避免不冲减退税数据,先行向税务部门补缴税款,再开具退运证明,此操作会导致供应商无法开具红字发票。
问:出口货物发生退运并以一般贸易进口,缴纳了增值税,取得海关缴款书可以抵扣吗?
答:观点不建议进行抵扣,来看具体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项税额中包含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九条,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综上,进项在购进环节产生,满足条件才可以抵扣,而退运并非实际的购进,不可以抵扣。
风险提示:
1)发生退运,海关申报为一般贸易,可能会引发海关申报不实的处罚;
2)已经抵扣的进项建议进行转出处理,或与当地税局确认是否属于可以抵扣的情形。
问: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部分退运,后按照退运剩余金额申报退税时,出现疑点“美元离岸价(***)超过海关信息离岸价(***)合理区间,企业需提供《出口货物离岸价差异原因说明表》”,如何处理?
答:企业申报退税后,税局在进行审核时,会将企业申报的美元离岸价与海关传递至税局报关单信息中的统计美元价进行比对,若两者的差额超过±5%,则会出现上述疑点,该疑点为错误类疑点,在排除数据录入错误的情形下,需要企业在申报系统中填报《离岸价差异原因申报录入》才可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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