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对成交方式为EXW的出口报关单新增提示:“出口成交方式为EXW的报关单需将境内工厂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填入杂费栏”。

遇上这个变化,出口退税处理如何进退呢?
什么是EXW成交方式
EXW(EX Works),即“工厂交货”,指卖方在指定地点(如工厂、仓库等)将货物交由买方处置,即完成交货。卖方不负责办理出口清关手续,也不承担将货物装上运输工具的义务及相关费用。
卖方主要义务
包装和标记货物、在约定时间和地点将未装载的货物交买方处置、提供商业发票及买方办理保险和清关所需信息,并协助买方办理出口手续。
买方主要义务
支付货款,并自行承担自提货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包括出口清关、国内运输、保险及装船等费用。
从买卖双方义务来看,EXW模式下,卖方承担的义务最少,买方承担的最多。
报关单填制有何要求?
报关单填制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
填报货物运至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后的运输费用,即国际运输费用。
PS:国内段运费不填入此栏。
填报货物运至输出地点装载后的保险费用,即国际运输保险费。
PS:国内段保险费不填入此栏。
填报成交价格以外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相关规定应计入完税价格或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费用。
应计入完税价格的杂费填报为正值或正率,应从完税价格中扣除的杂费填报为负值或负率。
PS:EXW方式下,境内段运保费应计入计税价格,故需填报在“杂费”栏。
“单一窗口”申报填制
EXW成交方式下,成交价格不包括装载后的运费、保费,系统将“运费”、“保费”栏目置灰,“杂费”需要填写。

另外,如卖方不承担境内段运保费,但协助买方办理清关,应沟通买方提供境内段运保费的有效凭证,并据此如实申报。
出口退税处理应注意什么?
由买方承担的境内段运保费体现在出口报关单“杂费”栏次(如下图),涉税角度的发票开具、退税申报、单证备案又应该怎么做呢?

发票开具
千万不能加上杂费开票,直接以成交总价换算开票即可。否则,极易引起开票虚增的风险。
千万不要将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联)作为开票的唯一依据,因货物所有权和风险在提货时已转移,需要结合业务情况考虑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企业适用的会计制度,及时开票,否则,极易引起延迟、少缴税款的风险。
退税申报
无论是生产企业还是外贸企业,应据实填写离岸价,千万不要为了避开疑点加上杂费申报退税。否则,生产企业极易引起虚增退税的风险,外贸企业极易引起综合换汇成本相关监管指标异常的风险。
单证备案
无论何种成交方式,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二、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的规定,及时、完整、准确的进行单证备案管理,千万不要认为EXW成交方式下可以不需要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否则,可能因为单证备案不合规极易引起不可退税的风险。
面对EXW成交方式的出口业务,一定要做好业务、关务、财务之间的信息沟通,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做好风险分析,必要时可以考虑与买方沟通调整业务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