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是企业一项重要资源,固定资产的取得有外购、自建或者投资者投入等方式,本篇就外购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进行重点探究。
采购取得阶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财会[2006]3号规定,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如下:
注:固定资产入账时要取得采购合同、发票、验收单等原始凭证。
常见问题1:2000元的办公桌属于固定资产嘛?
答:结合咱们上面展示会计准则中有关固定资产的确认条件,发现其确认跟金额是没有关系的。
会计圈中常见的说法:固定资产价值需在3000元以上,有的说要在5000元以上。实际工作中一般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规模、资产耗用情况、资产更新换代频率等,制定内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合理确定列入“固定资产”金额的标准。将这个金额规范在公司的财务制度中。并结合其他条件来判断是否属于固定资产。
根据会计重要性原则:建议设置的金额不要太小。
常见问题2:固定资产入账金额就按发票金额确定嘛?
答:不一定。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汽车购置税、房屋契税均应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
常见问题3:固定资产进项税能够抵扣嘛?
答:需结合固定资产的使用来判断。
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非应税交易、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若固定资产混用或专用与应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可全额抵扣。
后续计量、日常使用阶段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注:建议大家使用税法规定的折旧年限,以免税会差异。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注:要建立固定资产明细台账和实物卡片,确保“账、卡、物”一致。
加速折旧政策汇总:
注:截至2025年8月政策汇总
常见问题1:新购进的固定资产未使用需要计提折旧嘛?
答:会计准则和税法的要求并不完全一致,在准则的角度,企业应对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而税法强调投入使用。因此,若固定资产未投入使用,税法角度不需要计提折旧,但会计上仍需按规定计提,这就形成了税会暂时性差异,需要企业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调整,针对账务上“多计提”的折旧,通过填写《A105080 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单独计价入账的土地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固定资产折旧,准予扣除。下列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一)房屋、建筑物以外未投入使用的固定资产;
(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
(三)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四)已足额提取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五)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
(六)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
(七)其他不得计算折旧扣除的固定资产。
常见问题2:固定资产都需要设置残值率嘛?
答:并不是所有的固定资产都必须计提残值;如果计提残值,残值率是多少,会计准则和税法也都没有给出标准。所以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由企业自行确定。实务中,金蝶、用友等财务软件中都会有设置残值率的选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建议对所有固定资产设置残值率,因为”零残值“也是一种特殊情况。所以会计们在财务软件中建立固定资产卡片的时候记得要选择相应的残值率。(实务中审计也会有同样的建议)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法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常见问题3: 固定资产维修支出计入费用还是原值中?
答:实务中需要结合情形来进行处理,一般有以下2类情形:
①日常修理费用,为保持固定资产正常运转而发生的常规维修支出,不满足资本化条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应费用科目。
②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更新改造等支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②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固定资产原值中。
资本化其中注意事项:被替换部件需冲减原值。
处置阶段
会计处理:

注:须多部门联合定期实地盘点,及时清理,妥善处置固定资产。
常见问题1:出售固定资产按多少税率开票?
答:需要结合企业增值税纳税人身份进行判断:
一般纳税人:①已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按适用税率(如13%或9%)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计算销项税额。②未抵扣进项税的固定资产,可选择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③放弃减税的,按3%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纳税义务发生在此期间的,可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正常情况:按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开具普通发票;若放弃减税,可按3%征收率开具发票。
常见问题2:捐赠固定资产需要缴纳增值税嘛?
答:需要缴纳,不仅仅捐赠固定资产,投资、抵债行为同样也是视同销售的,需要缴纳增值税。对于符合2019-2025年对目标地区扶贫捐赠的,可免征增值税。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18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对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或直接无偿捐赠给目标脱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常见问题3: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需要进项转出嘛?
答:需要分析报废或损毁的原因,若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是由于“非正常损失”造成的,如因管理不善导致被盗、丢失、霉烂变质,或因违反法律法规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等,此时已抵扣的进项税额需要做转出处理。如果固定资产的报废或毁损是因正常使用损耗、自然老化、技术进步等原因导致失去使用功能,那么已抵扣的进项税额无需转出。
提醒: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时,应留存相关证据资料,如资产报废单、毁损鉴定报告、保险公司理赔证明等,以备税务机关核查。同时,若固定资产原值较大或涉及特殊资产,建议提前与税务机关沟通确认处理方式,避免因政策理解差异引发税务风险。
总结
1、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视同销售、捐赠以及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等税务处理事项时,应严格依照税收政策执行,确保合规申报。
2、在实际操作中,建议企业建立完善的财务与税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妥善保存相关凭证与资料。
3、税收政策的是不断更新与完善的,企业还应注重对最新税收法规的跟踪学习,确保税务处理与时俱进,特别关注税会差异,在尽享优惠政策同时,也要确保财务与税务申报的准确性。
4、通过加强财务人员的专业培训与政策学习,提升其税务处理能力与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夯实企业税务合规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