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江苏出口企业:
为配合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2.0版(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的上线,江苏省税务局对出口退(免)税申报系统进行了配套升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升级版本:
生产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V10.07.0004;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管理系统软件V10.07.0004。
升级方式:
1、自动升级:启动申报系统完成软件升级。
2、手动升级:因网络原因未完成自动升级或需要重新安装的,请从出口退税服务平台“下载中心”模块,下载并安装最新的软件安装包。
主要内容:
在申报管理系统软件中,增加了“发票误勾退税且未报退税申请录入”表单
表单应用:当企业将取得的进项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误勾选为“退税”且未申报退税时,企业可填写该表单报送给税务机关,将对应发票勾选状态进行回退。
生产企业申报管理系统软件该表单位置:单证证明采集—其他单证业务—发票误勾退税且未报退税申请录入;
外贸企业申报管理系统软件该表单位置:基础数据采集—单证证明采集—其他单证业务—发票误勾退税且未报退税申请录入。
表单如下图所示:
具体项目填写规则,见软件中说明。
特别提醒:
如在升级中或升级后遇到问题,可拨打擎天客服热线96216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南京擎天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10月29日